医师法草案三审稿提出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本着保障医生合法权益、加强医生队伍建设、保障人民健康的原则,草案三审稿从多方面改进了医生法。
为鼓励医生积极参加公共场所救治活动,草案三审原稿新规定,国家鼓励医生积极参加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救治服务的医生自愿实施救治给受助者带来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草案三审稿进一步体现了对医生的关心,充分完善了医生休假、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等规定。一是新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医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体检。二是明确医疗机构应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建立或参加医疗风险基金。
在医生晋升评价方面,为了确立正确的评价指南,草案三审原稿规定,以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为重要条件,科学设定评价、录用标准。